“余您携手 杭向未来” 杭州市余杭区2020年空中双选会

活动介绍

       马云先生曾称“余杭,我梦想中创业的地方!”的确,余杭是中华文明圣地,拥有5000年“良渚文化”、2000年“运河文化”和1000年“径山禅茶文化”;余杭是信息经济高地,拥有阿里巴巴集团总部、全国四大未来科技城之一的杭州未来科技城、国家级杭州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多个现代产业集聚基地;余杭是创业创新热地,2019年全国“双创”周在这启幕,海外高层次人才总量和增量多年位列全省首位;余杭是生态宜居福地,素有“鱼米之乡,丝绸之府,花果之地,文化之邦”之称;余杭是休闲旅游胜地,拥有探梅胜地超山、佛教圣地径山、西溪湿地洪园等风景名胜和人文景观。近几年,余杭经济社会发展始终保持强劲势头,已是全省乃至全国瞩目的焦点。2019年,全区实现生产总值2824.02亿元,财政总收入726.47亿元。人才是第一资源,截至目前,全区累计引进和培育海外高层次人才4900余名,其中国家级149名、省级200名。全区GDP总量、财政总收入、人才引进等多项指标均居全省第一。

       2020年新春伊始,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打乱了我们的生活节奏。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同时,鼓励企业加快引进我区产业急需的人才,引导各类人才来余杭创新创业。在中共杭州市余杭区委组织部(人才办)的牵头指导下,杭州市余杭区人力社保局联合猎聘网、前程无忧、余杭招聘网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依托余杭人才服务网、杭州就业网等网上平台,为企业和求职者提供24小时免费的线上招聘求职服务。

       “余您携手 杭向未来”云聘会目前正在如火如荼进行中,截止目前,已收集阿里巴巴集团、之江实验室、浙江大学医学中心、贝达药业、老板电器等区内外知名重点企业1624家、提供岗位31102个。开辟科研和管理人才(金码)、专技人才(银码)、高校毕业生(青码)、见习实训(铜码)等招聘专区,通过扫码招聘、远程面试等非现场形式,引导企业和人才精准对接。

        余杭,欢迎您的到来!

 

简历投递

http://evp.51job.com/2020/yhrs

空中宣讲会

http://live.51job.com/watch/5342339

 

人才政策

一、支持对象

   1. 本政策适用于在余杭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科研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

   2. 本政策所指人才为企业从余杭区外首次引进、疫情结束前实际到岗、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在余杭区参保或缴纳个税的人才;自主创业人才、在校大学生、应届高校毕业生等。

二、主要措施

   1. 开展“余您携手 杭向未来”云聘会。依托余杭人才服务网、杭州市就业网等网上平台,为企业和求职者提供24小时免费的线上招聘求职服务。推出人才招聘码,开辟科研和管理人才(金码)、专技人才(银码)、高校毕业生(青码)、见习实训(铜码)等招聘专区,通过扫码招聘、远程面试等非现场形式,引导企业和人才精准对接。重点对接省内外知名重点高校、高职院校,开展“智汇余杭名校行”线上引才活动,加大对余杭形象、引才政策、企业品牌和岗位需求的宣传,吸引各类人才来余杭就业创业。

       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区人力社保局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办公室,0571-86164767。

   2. 给予企业引才奖励。对企业从区外招引人才的(往届生在疫情结束前签订劳动合同;应届生在疫情结束前签订就业意向,年底前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大专1000元、本科1500元、硕研2000元、博研3500元每人标准,给予企业引才奖励。支持企业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猎头公司等中介机构开展精准引才,对成功引进年薪20万元以上高端人才的,按年薪0.5%的比例给予企业引才奖励,每家累计最高50万元。企业引才奖励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集中兑现办公室,0571-86372581、86373261;区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科,0571-86223642。

   3. 鼓励中介引才荐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猎头公司等中介机构为我区企业成功引进年薪20万元以上高端人才的,按年薪0.5%的比例给予中介机构引才奖励,每家累计最高50万元。鼓励中介机构加大顶尖人才和领军人才引进工作,视成功引进的人才等级给予5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引进高层次人才数量较多的,授予千里马引才驿站资格。中介机构引才奖励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集中兑现办公室,0571-86372581、86373261;区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科,0571-86223642。

   4. 吸引大学生来余杭就业。疫情结束前通过线上人才招聘后来余杭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企业急需高级工以上技能人才,按照省内200元/人,华东地区500元/人,华东地区以外800元/人标准给予交通补贴。对于人才相对集聚的城市,开通来余杭专列、包车、包机等,尽快实现企业急需的人才批量安全输入。对新引进的的博士、硕士、本科应届毕业生,在发放最高8万元、6万元、4万元生活安家补贴的基础上,再给予每年1万元租房补贴,最多可享受6年;毕业7年内高校毕业生给予最高5万元一次性生活补贴。在余杭工作的3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毕业生(本科放宽到45周岁以下)可直接办理落户手续。

       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集中兑现办公室,0571-86372581、86373261;区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办公室,0571-86164767、86164564。

   5. 保障大学生实习无忧。疫情结束前来余杭实习的大学生,按照省内200元/人,华东地区500元/人,华东地区以外800元/人标准给予交通补贴。对来余杭参加实习的大学生,实习期间给予2000元每月的生活补贴。支持企业建立大学生见习训练基地,对吸引在校大学生来余杭参加见习的,按杭州市区最低月工资标准70%每生的给予企业补助。对见习实训期满后企业招用的,按1500元/人给予企业一次性招用补贴。

       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区人力社保局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办公室,0571-86164767、86164564。

   6. 鼓励开展线上职业培训。疫情结束前,为企业免费提供线上培训平台,企业开展高技能人才线上培训的,按照取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人数,分别按每人600元、800元、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对新评定为高级工、技师的个人分别给予2000元、5000元一次性奖励,新评定的高级技师给予3年每月1000元补助。对企业自行开发平台或委托第三方培训的,培训结束后可按相关规定按实际培训费用不超过95%比例给予补贴,原则上每人每个培训项目培训费用不超过800元。

       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区人力社保局就业培训科,0571-86201228。

   7. 开展“余您携手 杭向未来”人才项目云评审。在产业平台不定期、分类别组织开展线上高层次人才项目、大学生创业项目评审活动。高层次人才项目经评审落户余杭的可享受最高150万元天使梦想基金、最高1000万元研发补助或最高500万元设备补助、2000万元区让利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支持,且可按不高于测算扶持奖励资金的70%予以预拨。特别情况实行“一事一议”,最高可获得1亿元项目资助。大学生创业项目经评审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30万元项目无偿资助和连续三年房租补贴,对优秀大学生创业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资助。

       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浙江杭州未来科技城,0571-88607165;杭州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0571-86138380;临平新城,0571-89187016;良渚新城,0571-88773190;钱江经济开发区,0571-89029211。

   8. 开通人才认定“绿色通道”。对疫情结束前来余杭创新创业的人才,在其他地区已纳入区(县市)以上人才计划,且符合我区人才认定条件的,可简化相关程序,认定为相应层次区级人才,加快相关人才政策兑现。

       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区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科,0571-86223642。

   9. 加强人才住房保障。首次到余杭就业创业的大专以上高校毕业生和中级以上技能人才,注册“杭州健康码”后,需进行医学观察的,由属地统筹人才公寓、酒店式公寓、快捷酒店等实物房源,提供2周免费住宿;经人社部门预审符合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的,由属地解决疫情结束前的住宿问题,疫情结束后参照相应等次人才标准(F类—B类)给予1600元—4000元每月的住房租赁补贴或最高200万元购房补贴,顶尖人才(A类)给予“一人一议”最高800万元购房补贴。加快人才专项租赁住房建设,支持高层次人才优先购房,全方位保障高层次人才住房需求。

       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区住建局住房保障和安置房建设服务中心,0571-89186527。

   10. 优化“人才一件事”服务。建立“人才一件事线上专窗”,推出人才服务业务“不见面”办理,以“咨询+网办、掌办+快递办+代办+特殊事项预约办”等多重服务形式,实现“数据多跑路、人才少跑路”。建立人才诉求快速响应机制,充分发挥人才服务专员作用,为人才提供代办(协办)服务,及时帮助人才解决在工作、生活、科研等方面的需求。

       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杭州未来科技城,0571-88607130;杭州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0571-86138380;临平新城,0571-89187016;良渚新城,0571-88773190;钱江经济开发区,0571-89029211。

三、有关事项

   1. 本意见执行期自印发之日起,暂定至4月底止(具体根据疫情结束时间进行调整),与上级出台相关支持政策有类同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实行“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的企业,不再享受本政策。

   2. 本意见由余杭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解释。

发布日期:2020-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