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崇左市天等县发展和改革局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天等县发展和改革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公平、公开、公正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

  工作人员2名

  三、招聘岗位条件及要求

  (一)报名人员必须具有如下资格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年龄在18-45周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热爱本职业,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2月23日止(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3.报名地点:天等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天等县天桃路76号  县国土大院办公楼二楼)

  4.报名时须提供材料: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核验)。

  (二)面试:由天等县发展和改革局组织实施,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对面试合格人员进行体检(费用自行承担),体检由县发展和改革局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公示: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五)聘用形式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试用一个月,试用期内表现合格的由县发展和改革局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如试用期不合格,用人单位可取消聘用资格。劳动合同采取一年一签的方式。劳动合同一式二份,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各执一份。期满后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续签合同。

  五、工资、福利和待遇

  (一)按天等县人民政府确定的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每人每月2400元(含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等三险的个人负责部分)发放。

  (二)聘用期间,单位为个人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规定险种并负责缴纳单位部分,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个人部分(由单位从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三)因公出差与在编人员同等待遇。

  本简章由天等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1-3521101

  天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2月18日

发布日期:2024-02-18